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级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统筹推进《洛川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洛川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实施,加强协调配合,切实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经县政府决定,建立洛川县妇女儿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女儿童工作、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省有关决策部署;
(二)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妇女儿童工作,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研究审议妇女儿童工作重大事项,协调推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促进妇女儿童发展和权益保障的法规政策措施;
(四)依据有关法律赋予的职责,对于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提出督促处理意见,必要时提请各级政府开展督查;
(五)指导督促、统筹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督促各部门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地区强化督办问责;
(六)组织制定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协调推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落实全国“两纲”和我省“两个规划”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七)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统计调查、宣传培训、表彰先进、法律法规政策男女平等评估等工作;
(八)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等条件;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架构
(一)召集人:县政府分管妇女儿童工作的副县长
(二)副召集人:县妇联主要负责同志
(四)成员:各成员单位分管妇女儿童工作的负责同志
(五)联络员: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负责日常沟通联络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1.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单位参加,主要传达上级精神、通报工作进展、审议重大事项、部署年度任务。
2.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主持,相关成员单位参加,聚焦特定领域重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讨、制定解决方案。
3.紧急会议:遇重大侵害妇女儿童权益事件或突发情况,可随时召开,快速协调处置。
(二)督办落实制度
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由办公室分解至相关成员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成员单位需按时报送落实情况,办公室负责跟踪督办,对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提醒督促,确保事项落地见效。
(三)监测评估制度
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会同县统计局及相关成员单位,定期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开展监测评估,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形成评估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切实履行职责。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成员单位要主动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破解工作难题。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人和具体举措,按时完成联席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确保机制有效运行。
洛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5日
洛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