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单位,省市驻洛单位:
《洛川县蓝天保卫战2025年工作方案》《洛川县碧水保卫战2025年工作方案》《洛川县净土保卫战2025年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洛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8日
洛川县蓝天保卫战 2025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2025年蓝天保卫战,认真贯彻落实《洛川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洛川县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实施方案》,持续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5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优良天数达到326天,PM2.5平均浓度不超过26微克/立方米,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二、工作重点
1.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产业。不断提高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全面提升电力保供能力。〔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等配合〕
2.优化城市供热结构。全县不再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县城建成区内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户“动态清零”。〔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县行政审批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县电力局等配合〕
3.优化产业发展结构。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落地,持续加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环评约束作用,严把项目准入关。〔县发改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分别牵头,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落实〕
对主城区工业布局不合理、落后产能及“散乱污”企业必须“坚决去、主动调、加快转”,腾出环境和市场容量发展高新高端产业,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标国家高耗能行业有关技术改造指南,加快推进石化、建材等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改造。强化绿色低碳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优先在原料与清洁能源匹配度好、有助于提前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业园区布局项目。〔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等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落实〕
4.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全力提升移动源新能源使用率。加大报废汽车行业监管力度,合理布局新增报废汽车拆解企业,规范报废汽车拆解工作,严厉打击报废机动车私拆乱解行为,年底前完成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55辆任务。〔县交通局牵头,县发改科技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等配合〕
大力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推进新能源化,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物流配送、快递行业、垃圾清运车、轻型环卫车辆等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城管执法局等配合〕
推动城市交通拥堵路段“绿波带”建设。到年底前全县建成区基本完成建设任务,车辆道路通畅率显著提升。在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对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每月至少开展2次联合执法行动。〔县公安局牵头,县发改科技局、县交通局、县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等配合〕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管控,城市建成区内禁止使用不符合第三阶段和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三类限值的机械,具备条件的可更换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发动机。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每季度至少检查2次,年抽检率不低于20%。加快实施延安炼油厂、延安石油化工厂2家重点用车企业门禁系统联网,并建立管理台账。对辖区内2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每季度至少检查2次。〔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牵头、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发改科技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配合〕
5.强力推进VOCs管控。产生油烟的餐饮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定期对净化装置进行清洗、维护和监测,建立动态管理台账。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在线监测系统,并与行业主管部门联网。城市建成区内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和各类露天焚烧行为。根据气温及臭氧8小时浓度变化情况,合理调整环卫洒水、雾炮和湿扫等作业时间。〔县城管执法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等配合〕
推进涉VOCs行业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做好VOCs末端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升级改造。开展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开展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专项检查。建立汽修行业管理清单并开展监督检查。〔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县交通局、县发改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负责〕
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加强对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达标含量限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测。喷绘、印刷行业在密闭环境中作业,安装废气处理设施,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等配合〕
所有建筑墙体涂料粉刷工地必须配备密闭的胶粘剂和建筑
涂料存储调配车间,胶粘剂和建筑涂料溶剂必须密闭保存,废弃容器不得露天堆放。〔县住建局牵头,县城管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等配合〕
常态化开展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和黑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对经营性油品储油库、在营加油站油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检。〔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等配合〕
6.强力推进禁燃管制。优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禁煤区、限煤区,高污染燃料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严格管控废弃木材、废塑料、橡胶、各类包装物等可燃物,强化处置过程管控,提高综合利用能力。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建设,从源头上减少燃杂燃非现象发生。〔县城管执法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落实〕
年底前完成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领域散煤替代工作,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全面推动生物质综合利用,完善农业废弃物统一纳入捡拾、收集、运输、处理的闭环处置体系,推进秸秆“五化”综合利用,大力扶持培育发展一批种养殖大户和饲草加工利用企业,争取建设一批秸秆收贮转运点,年底前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5%。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专项巡查,对秸秆焚烧问题突出的,严肃追责问责。组织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按照“定区域、定时段、定人员、定职责”管控原则,严控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积极构建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利用体系,实现秸秆资源的综合利用。〔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发改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等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落实〕
严格贯彻落实《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严禁在禁放区域内审批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加大禁放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打击力度。制定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段专项管控方案,强化重点时段、重点领域管控措施。〔县公安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等配合〕
7.强力推进扬尘治理。建立建筑工地动态管理清单,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使用达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筑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和视频监控并联网,达不到规范化要求的,禁止施工。停工期间必须做到无死角苫盖,严禁土方裸露。〔县住建局牵头,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等配合〕
严格落实道路“五位一体”标准化保洁措施,加强城区道路冲洗和湿法保洁力度,加大重点区域、重要时段洒水喷雾频次。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5%以上。〔县城管执法局牵头,县交通局配合〕
严格落实各类煤堆、灰堆、料堆、渣土堆等物料堆场抑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必须在装卸处配备降尘除尘设施,确保防尘设施正常使用。〔县城管执法局牵头,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等配合〕
8.强化工业企业治理。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逐步开展“创A升B减C清D”专项工作,推动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升级。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炉窑必须采用清洁低碳能源,
不得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牵头,县发改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配合〕
持续推进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拆改。14兆瓦或20蒸吨/小时及以上锅炉全部安装污染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加强燃煤(气)锅炉日常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牵头,县发改科技局、县城管执法局等配合〕
对散煤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覆盖摸底,建立台账,加强日常检查和质量抽检。加强散煤生产、销售企业储煤场所检查,纳入产品质量抽检范围。〔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发改科技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等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属地管理,夯实主体责任,量化目标任务,细化治理措施,科学安排进度,有序推进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常态化坚持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日分析、周研判、月调度长效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推行项目化、清单化、数字化管理,扎实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有效开展。
(二)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对蓝天保卫战的财政支持力度,财政资金用于支持重点涉气行业深度治理,加强大气监管能力建设提升,鼓励支持企业实施提标改造。重点支持清洁取暖、城乡散煤治理、清洁化改造、锅炉拆改等工作,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三)强化宣传引导。及时向社会公布空气质量、重污染天气应急等信息。充分利用社会舆论力量,通过环保活动日、宣传咨询会、媒体报道等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法规,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积极引导群众依法依规理性表达诉求,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和参与大气环境治理的良好局面。
附件:洛川县蓝天保卫战2025年工作(四张)清单
| 序号 | 工作目标 | 重点任务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
1 | 环境空气质量 | 优良天数达到326天。 | 全年 | 生态环境洛川分局 乔惠芸 |
2 | 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26微克/立方米。 | |||
3 | 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 |||
4 | 扬尘污染管控 | 全面建立建筑工地动态管理清单,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防治措施,安装扬尘在线监 测系统和视频监控,与行业主管部门联网。 | 全年 | 县住建局 薛海军 |
5 | 加大检查西延高铁建设项目扬尘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 |||
6 | 严格控制渣土车通行线路和通行时间,坚决查处不按规定时段和路线行驶、不密闭运输、带泥上路、随意抛撒行为。 | 全年 | 县城管执法局 解军锋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赵小刚 | |
7 | 建立物料堆场管理台账,严格落实围挡、喷淋和覆盖等防风抑尘措施,配套建设收尘和 密封物料仓库。 | 全年 | 县住建局 薛海军 县城管执法局 解军锋 | |
8 | 加大重要路段保洁力度,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5%以上。 | 全年 | 县城管执法局 解军锋 | |
9 | 散煤治理 | 加大对散煤经销企业的监管力度,严管指定煤种的供应源头、销售区域、禁用范围,严查违法销售和使用非指定煤行为。 | 全年 | 县城管执法局 解军锋 |
在供暖期间加大煤质抽检频次 | 县市场监管局 梁繁荣 | |||
10 | 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结合自身实际依法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 | 全年 | 县城管执法局 解军锋 | |
11 | 开展秸秆还田、青贮饲料、堆肥等综合利用,从源头禁止秸秆、地膜等焚烧。杜绝使用秸秆、玉米芯、枯枝落叶等生物质燃料。 | 全年 | 县农业农村局 孙孝军 | |
12 | VOCs 专项整治 | 对辖区内涉喷、烤漆的汽修行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建立管理台账,确保达标排放。 | 全年 | 县交通局 李会峰 |
13 | 对辖区内喷绘、印刷行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建立管理台账,确保达标排放。 | 全年 | 县市场监管局 梁繁荣 | |
14 | 对辖区1000平米以下餐饮企业及机关食堂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排查,按期开展清洗、维护,定期监测并建立动态监管台账;对1000平米以上经营场所严格按照重点VOCs排污单位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 全年 | 县城管执法局 解军锋 | |
15 | 对含挥发性有机物产生企业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全年 | 生态环境洛川分局 乔惠芸 | |
臭氧高发季节加大对城区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的检测频次,曝光不合格产品并追溯其生产、销售、进口、使用企业,依法追究责任 | 县市场监管局 梁繁荣 | |||
16 | 以加油站和企事业单位自备加油库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油品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和油品质量情况;对不按要求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和未按要求使用、销售不符合标准产品的加油站予以处罚,并溯源追踪油品生产企业。 | 全年 | 县发改科技局 王慧源 | |
17 | 全面加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依法依规对成品油流通领域进行日常监管,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常态化开展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和黑加油站(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成品油等违法行为。 | 全年 | ||
18 | 督促延安炼油厂、延安石油化工厂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任务。 | 全年 | 生态环境洛川分局 乔惠芸 | |
19 | 督促延安炼油厂、延安石油化工厂企业按照标准开展 VOCs 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 | 全年 | ||
20 | 车辆专项整治 | 组织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柴油货车污染管控联合执法行动,开展道路检查和重点用车企业入户检查,严查严处超标排放、“冒黑烟”及燃气货车拆除后处理装置等行为。 | 全年 |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赵小刚 |
完成辖区内重点用车单位门禁联网 | 生态环境洛川分局 乔惠芸 | |||
21 | 以涉土工地、机械加工、道路维修养护、物流园区等行业为重点,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每季度至少检查2次,抽检率不得低于20%。 | 全年 | ||
22 | 对辖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每月至少检查2次。 | 全年 | 县市场监管局 梁繁荣 生态环境洛川分局 乔惠芸 | |
23 | 年底前完成55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任务。 | 全年 | 县交通局 李会峰 | |
24 | 锅炉拆改 | 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点。新增供暖全部使用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供暖。 | 全年 | 县发改科技局 王慧源 |
25 | 全面核查辖区内3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发现一台,拆改一台。 | 全年 | 生态环境洛川分局 乔惠芸 | |
26 | 督促辖区相关单位、企业对燃煤、燃气锅炉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 全年 | ||
27 | 工业炉窑专项治理 | 对2家涉工业炉窑企业进行全面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 全年 | 生态环境洛川分局 乔惠芸 |
28 | 烟花爆竹管控 | 优化禁燃禁放区域,加强对1家烟花爆竹销售企业的检查力度,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加大巡查管控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 | 全年 | 县公安局 屈小勇 |
29 | 污染天气应对 | 常态化坚持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日分析、周研判、月调度长效机制。 | 全年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单位,省市驻洛单位 |
洛川县碧水保卫战2025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延安市碧水保卫战2025年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巩固水环境质量达标成效,推动辖区水质稳定改善,排名实现追赶进位,扎实推进全县2025年水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我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全县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辖区内北洛河流域水质保持优良。枣园村出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8条支流无劣Ⅴ类水质,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城乡污染物排放有效控制,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重要河流(湖库)生态流量和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提升。
二、工作重点
(一)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全面加强各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和监控能力建设,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立标,动态开展环境问题排查,按时进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水源地水质状况。〔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县水务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配合〕
(二)推进治水设施提质增效。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和镇村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加快“混错接”和“老破旧”污水管网的更新改造。循序推进县主城区市政污水管网混错接问题,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县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处理率分别达到70%、95%以上。建立健全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强化源头、储存、运输过程管控,实现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处置,稳步推进资源化利用。县建成区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配合〕
(三)强化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管。持续开展北洛河和其他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动态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新建、改建或扩大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不全的应按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取得设置准予许可决定书。加快入河排污口责任认领制度实施,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陕西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平台”中工业排污口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认领,11月底前完成农业和其他排口认领。年底完成全县所有河流排查溯源任务,完成主要河流和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100%整治、其他河流90%整治任务。〔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配合〕
(四)巩固城乡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全面推进县城黑臭水体治理,健全完善防止返黑返臭长效机制。年底前对排查出的县级城市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县城管执法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配合〕
(五)深入实施工业废水防治。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限制增加氮磷污染物排放项目,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落实新污染物治理相关要求,加强新污染物全过程管控和末端治理,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行动。禁止在黄河干支流岸线管控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推进园区污水收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园区环境管理和化工园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年底前,省级以下工业园区基本实现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标运行,污水管网质量和污水收集效能明显提升。全县完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重点工程减排44.7吨和0.8吨以上任务。〔县发改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工业园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配合〕
(六)深入推进农业面源综合治理。加快畜禽粪污利用项目建设,扎实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95%以上。持续优化调整施肥结构,推进科学用药,加强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地膜等农业废弃资源化利用。〔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配合落实〕
(七)强化“三水”系统治理。深入推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共治。深化实施河湖生态修复工程,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开展河湖一体化监管、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严格落实河流水量分配、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加强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强化下泄流量水量考核。深化实施“四水四定”夯基工程,开展水资源管理扩面增效行动。强化工业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加快重点行业水效提升改造,提升先进适用装备技术工艺应用水平,加强工业节水典型示范引领和监督管理。2025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3078万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基准年分别下降0.6%、1%。加强再生水利用,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力争达到15%以上。〔县发改科技局、县水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配合〕
(八)加强水环境风险防控。扎实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强化汛期及极端天气等敏感时段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统筹做好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与化工园区“一园一策一图”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有效衔接。严密监控水华动态,加强重点湖库水华防控。加强医疗废水处置和监管,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确保医疗废水安全妥善处置。传染病医疗机构、20张床位及以上的医疗机构,应配置污水处理设施。〔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配合〕
(九)强化精细化管控。深入实施“一断一策”,开展问题断面加密监测,采用信息化手段强化预警监测,提升水环境质量综合监管能力。强化枯水低温期水污染管控和汛期水环境风险防控。实施水生态环境补偿,进一步厘清、压实治污责任,及时对涉水问题进行移交和督办,促进协同治理。〔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配合〕
(十)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配合市局扎实开展全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工作,总结凝练并学习汉江(汉中段)、安康瀛湖和我市延河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征集成效好、可复制的优秀案例,持续推进建设一批美丽河湖。〔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县水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一)系统谋划“十五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析研判全县水生态环境问题,研究形成下一阶段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基本思路,深入谋划“十五五”目标指标、重点工作任务,根据省、市级要求,编制“十五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牵头,县发改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夯实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按照本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标水质目标,量化重点工作,细化责任分工,建立目标任务清单,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完善保障措施,加强督导检查。7月起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2月1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强化督查督办和业务指导,确保各项攻坚任务有序推进,按期完成。
(二)严格执法监管。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大涉水环保设施、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企业在线监测设备检查力度,在北洛河流域和化工行业开展执法工作,通过督查督办、曝光约谈、处罚问责等措施,切实解决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
(三)严肃督查考核。县政府将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并定期通报,考核评比。根据市委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延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延安市水和大气污染防治量化问责情形》《延安市水和大气污染防治督查问责工作程序》等文件要求,结合水污染防治任务清单和本方案内容,对存在问题的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及时采取问题交办、督办预警,并按照相关规定移送问责。
(四)加大宣传引导。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区域水环境质量状况、饮用水安全状况、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充分利用各类媒介资源,加大碧水保卫战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水污染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培育社会公众节水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保护水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洛川县2025年国控断面水质和水质指数预期控制目标
2.洛川县2025年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目标
3.洛川县2025年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
4.洛川县2025年“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
5.洛川县2025年碧水保卫战工作清单
附件1
洛川县2025年国控断面水质和水质指数预期控制目标
| 序号 | 断面名称 | 所在县区 | 所在水体 | 2025年 水质目标 | 水质指数 预期控制目标(≤) |
1 | 下桃水电站 | 黄陵县、洛川县 | 北洛河 | Ⅲ | 5.10 |
附件2
洛川县2025年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目标
| 序号 | 断面名称 | 水体名称 | 断面类型 | 2025年 水质目标 | 重点断面预期水质 指数控制目标(≤) |
1 | 枣园村 | 北洛河 | 洛川县出境 | Ⅲ | 5.26 |
附件3
洛川县2025年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
| 序号 | 水源地名称 | 级别 | 所属水系 | 所在水体 名称 | 水源地类型 | 水质类别要求(达到或优于) |
1 | 拓家河水库 | 县级 | 北洛河 | 仙姑河 | 水库型 | Ⅲ |
附件4
洛川县2025年“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
| 序号 | 所在地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级别 | 水源地类别 | 水质类别要求(达到或优于) |
1 | 洛川县旧县镇 | 吴家河水库 | 乡镇级 | 湖库型 | Ⅲ |
2 | 洛川县朱牛 便民服务中心 | 两水河水库 | 乡镇级 | 湖库型 | Ⅲ |
3 | 洛川县石头镇 | 吴家庄水库 | 乡镇级 | 湖库型 | Ⅲ |
4 | 洛川县土基镇 | 党家塔水源地 | 乡镇级 | 河流型 | Ⅲ |
附件5
洛川县2025年碧水保卫战工作清单
| 序号 | 工作目标 (目标清单) | 重点任务 (任务清单) | 完成时限 (时限清单) | 责任单位、责任领导 (责任清单) |
1 | 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 | 加强吴家庄、两水河、拓家河水库、黄连河水源地保护,推进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调查评估,确保水质达标。按要求公开水源地水质状况。 | 长期坚持 | 生态环境洛川分局 乔惠芸 县水务局 王延彬 |
完成辖区内石头镇两水河水库水源地、旧县镇吴家河水库水源地、土基镇黄连河水源地、石头镇吴家庄水库水源地、槐柏镇黄连河沟地下水水源地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定、立标,并动态开展环境问题排查。 | 12月底 | 生态环境洛川分局 乔惠芸 | ||
2 | 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 | 加强一断一策精准治理,确保北洛河下桃水电站、枣园村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仙姑河、黄连河、史家河入北洛河水质稳定达标。开展辖区水生态环境巩固提升行动,推动流域水质稳定改善。国控、市控出境断面水质指数同比 2024年有所改善,达到预期控制目标。 | 按月评价 按年考核 | 生态环境洛川分局 乔惠芸 |
强化枯水期低温期水污染管控和汛期水环境风险风险防控,确保水质稳定达标不反弹。 | 长期坚持 | 生态环境洛川分局 乔惠芸 县水务局 王延彬 | ||
3 | 推进治水设施提质增效 | 加强洛川县污水处理厂、交口河镇污水处理厂和镇、村污水处理设施统筹调度和监管,确保污水不溢流、不直排,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 | 长期坚持 | 县城管执法局 解军锋 生态环境洛川分局 乔惠芸 |
基本解决主城区市政污水管网混错接问题,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 | 12月底 | 县城管执法局 解军锋 | ||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处理率分别达到 70%、95%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 95%以上, 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90%以上。 | 12月底 | 县城管执法局 解军锋 | ||
4 | 加强入河排 污口长效监管 | 持续开展主要河流和其他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动态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新建、改建或扩大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加快入河排污口责任认领制度实施。完成本辖区所有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完成主要河流和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100% 整治、其他河流90%整治。 | 12月底 | 生态环境洛川分局 乔惠芸 县行政审批局 高 佩 |
依法依规进行新、改、扩建排污口设置审核,规范排污口分类、命名、编码标志牌设置和监测工作,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管。继续推动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推动重点流域、重点排污口建设“视频监控+在线监测”的管理模式。 | 长期坚持 | 生态环境洛川分局 乔惠芸 | ||
5 | 巩固黑臭 水体整治成效 | 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扎实推进黑臭水体治 理,健全完善防止返黑返臭长效机制。 | 长期坚持 | 生态环境洛川分局 乔惠芸 县城管执法局 解军锋 |
已排查出的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 | 长期坚持 | 生态环境洛川分局 乔惠芸 | ||
6 | 深入实施工业污染防治 | 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 长期坚持 | 县城管执法局 解军锋 |
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限制增加氮磷污染物排放项目,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落实新污染物治理相关要求,加强新污染物,全过程管控和末端治理,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行动。 | 长期坚持 | 县城管执法局 解军锋 | ||
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推进园区污水收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园区环境管理和化工园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省级以下工业园区基本实现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标运行,污水管网质量和污水收集效能明显提升。 | 12月底 | 县工业园区 刘宏强 | ||
7 | 推进农业 面源治理 | 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不低于 95%。 | 12月底 | 县农业农村局 孙孝军 |
持续优化调整施肥结构,推进科学用药,加强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地膜等农业废弃资源化利用 | 12月底 | 县农业农村局 孙孝军 | ||
8 | 加强水环境风险防控 | 扎实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强化汛期及极端天气等敏感时段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 | 长期坚持 | 县水务局 王延彬 |
统筹做好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与化工园区“一园一策一图”,严密监控水华动态,加强重点湖库水华防控。 | 长期坚持 | 县工业园区 刘宏强 县水务局 王延彬 | ||
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医疗废水安全妥善处置。传染病医疗机构、20张床位及以上的医疗机构,应配置污水处理设施。 | 长期坚持 | 县卫健局 李新锁 | ||
9 | 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 总结凝练汉江(汉中段)、安康瀛湖、延安延河好经验好做法,持续建设一批美丽河湖。 | 长期坚持 | 生态环境洛川分局 乔惠芸 |
10 | 系统谋划“十五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 分析研判本辖区水生态环境问题,研究形成下一阶段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基本思路,深入 谋划“十五五”目标指标、重点工作任务。 | 12月底 | 生态环境洛川分局 乔惠芸 |
洛川县净土保卫战2025年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全县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开展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县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43.9%以上;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率达到100%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1.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结合土壤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新(改、扩)建涉重金属建设项目,动态更新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整治清单,监督列入清单的企业开展治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牵头,县行政审批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落实〕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以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面源污染治理,不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科学施用化肥,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持续推进农膜回收行动,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网络,鼓励废弃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加大对畜禽养殖企业的监管力度,帮扶指导养殖企业配齐污染防治设施,达标排放。鼓励采用果畜循环、种养一体、粪污还田等方式,提升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落实〕
(二)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
3.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和整治。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实施管线架空铺设、储罐防腐防渗等污染防治改造。不断提高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强化土壤监测单位信用管理。聚焦煤炭、石油、天然气开采、炼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提标改造,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县发改科技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4.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并落实防流失、防扬散、防渗漏、防遗撒等土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县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负责〕
(三)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5.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用途拟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未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关要求的,不得办理建设用地及规划审批手续,不得组织土地供应。严格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管理要求,加强对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的方案制定、现场采样、分析测试等环节的监督。〔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配合〕
6.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将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用地的详细规划、土地供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状况等信息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核算基础信息台账“月调度”机制,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确保“一住两公”用地在土地供应前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配合〕
(四)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7.建立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体系。开展地下水国考点位的规范化整治,通过修建防护栏、定期洗井等措施强化监测井的维护管理。落实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达标或保持(改善)方案工作措施,建立地下水国考点位周边污染源清单,推动重点企业开展隐患排查、自行监测、风险管控等工作,实现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环境不断改善。〔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牵头,县水务局配合〕
8.健全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将重点区划定成果纳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理职责,实现分区管理、分级防治。健全完善全县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开展日常监测,夯实各级监管职责。加强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监管,落实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牵头,县水务局、县城管执法局等配合〕
(五)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9.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坚持“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分类治理”的原则,重点加强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合理选择“纳管、集中、资源化”等治理模式,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12月底前,完成新增13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43.9%以上。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动态更新监管清单。〔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落实〕
10.分类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持续开展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建立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台账和未正常运行设施整治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分年度整治计划,分类分批实施整治,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12月底前,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85%以上。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要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及监管考核办法,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权归属,夯实相关部门管理责任,鼓励有条件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运维管理,全面提升设施运行成效。〔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落实〕
(六)加大固体废物环境监管
11.强化油气开发废弃物安全处置。油气开发废弃物要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进行固液分离、分类收集、集中处置。不断加大对油气开发废弃物处置的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废弃物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定位监控设备,废弃物从产生到处置利用过程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区域要安装实时在线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联网数据上传率达90%以上。压裂返排液等废水处理后的中水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进行综合利用,加强中水水质管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牵头〕
12.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落实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在线申报、管理计划在线备案、转移联单在线运行、利用处置情况在线报告等管理要求,督促指导危险废物相关单位领取电子标签标志二维码、建立电子管理台账、上报经营情况,履行信息化相关要求。定期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行动,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收集、转移、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本辖区、本行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每季度5日前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佐证资料报送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12月底前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自查报告报送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负责汇总形成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自查报告并按时上报市生态环境局。
(二)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应统筹相关资金,进一步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投入力度,重点保障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的顺利开展。鼓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结合实际,谋划包装一批土壤污染绿色化改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项目,积极争取中、省项目资金支持。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定期通报目标任务落实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净土保卫战重点任务和本方案内容,对存在区域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的进行问题交办、督办预警,对重视不够、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提醒、追责问责。
附件:洛川县净土保卫战2025年工作(四张)清单
| 序号 | 工作目标 (目标清单) | 重点任务 (任务清单) | 完成时限 (时限清单) | 责任领导 (责任清单) |
1 |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 常态化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动态更新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整治清单,监督列入清单的企业开展治理工作。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从严查处施用重金属不达标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行为。持续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以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源头防控。 | 全年持续 开展 | 生态环境洛川分局 乔惠芸 县农业农村局 孙孝军 |
2 | 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 | 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治,监督指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加强自行监测的质控审核与抽查检查。 | 全年持续 开展 | 生态环境洛川分局 乔惠芸 |
3 | 加强重点建设用地的安全利用。 | 对未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一住两公”用地,不得办理建设用地及规划审批手续,不得组织土地供应。对“未调先供、未批先建”违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 全年持续 开展 | 生态环境洛川分局 乔惠芸 县自然资源局 李 杰 |
4 | 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控体系。 | 督促垃圾填埋场落实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中各项管控治理措施,推动地下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 12月底 | 县城管执法局 解军锋 生态环境洛川分局 乔惠芸 |
5 | 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完成13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43.9%以上;有序推进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治,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85%以上;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动态更新监管清单,开展综合整治。 | 12月底 | 生态环境洛川分局 乔惠芸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 |
6 | 加强污油泥等危险废物的监管。 | 加强污油泥等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处置等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核查污油泥尾渣利用、处置单位的生产能力、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等情况,确保污油泥处置的全链条闭环管理。 | 全年持续开展 | 生态环境洛川分局 乔惠芸 |
洛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