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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川县2025年农业产业扶持政策措施》的通知

来源:洛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3-11 15:0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洛川县2025年农业产业扶持政策措施》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洛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0日

洛川县2025年农业产业扶持政策措施

为了持续扶持农业产业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千万工程”引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进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特制定2025年农业产业扶持政策措施。

一、支持脱贫户发展种养产业

支持全县脱贫户和三类户持续发展产业。

1.苹果产业

(1)当年培育普通苗木每亩一次性补助1500元;培育容器大苗每亩一次性补助3000元。

(2)当年改良品种每亩一次性补助1500元;新型栽培模式推广每亩一次性补助3000元。

(3)当年新搭建果园防雹网的,果园面积以土地确权面积为准,每亩一次性补助2500元。

(4)当年(含前一年冬季)实施成龄果园一次间伐改造每亩一次性补助1000元,二次间伐改造每亩一次性补助2000元。

(5)已享受过项目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享受扶持政策。

2.传统养殖业

(1)当年发展养羊,每只补助300元。

(2)当年发展养殖育肥猪每头补助500元;养殖能繁母猪每头补助1000元。

(3)当年发展大家畜(牛、马、驴、骡等)养殖,每头补助2000元。

(4)当年发展养殖鸡、鸭、鹅、兔,50只起步每只补助20元。生长达到成龄即饲养达60天以上方可验收认定。

(5)除猪、羊及大家畜外的鸡、鸭、鹅、兔养殖补助资金分2次进行核验兑付,首次核验兑付补助资金60%;第一次核验4个月后由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组织二次核验兑付剩余40%补助资金,二次核验饲养存栏量不少于原饲养量70%的按第一次核验数量补助,存栏少于70%的按实际存栏数量补助;10月份以后购进饲养的计入下年度补助之列。

3.其它种养业

(1)当年发展蔬菜、水果、干果、花椒、油葵、中药材等农副产品(玉米、小麦除外),每亩一次性补助500元;3年生以下幼园套种按大田标准给予补助(成龄挂果园套种不享受补助政策);发展简易拱棚蔬菜、水果等每亩一次性补助2000元,拱棚面积以实际丈量核算为准。

(2)当年发展蘑菇、香菇、木耳、羊肚菌等食用菌500棒以上,每棒一次性补助5元(羊肚菌等大田种养的每亩补助2000元);发展养蜂每箱一次性补助300元;发展蝎子养殖每万只一次性补助800元;发展土鳖养殖100只以上或养鱼1000尾以上,按水域面积每亩一次性补助1000元。

(3)当年发展其它种养业的,参照同类产业扶持政策给予扶持。除年内发展短期产业外,凡已享受补助政策和本年度扩大养殖规模的,不再享受当年补助政策。

(4)户发展苹果、养殖及其它特色种养业享受产业扶持资金补助总计不超过2.5万元(搭建防雹网除外)。

4.庭院经济

发展庭院特色种植(蔬菜、杂果、花卉、盆栽、菌类等)的,新建单层拱棚(规格达到50米×8米×2.2米)每平方米补助20元,3户以上联户发展每平方米补助25元,最高补助6000元;新建双层拱棚发展香菇种植(规格达到20米×9米×2.6米以上)的每平方米补助25元,最高补助10000元,菌棒每棒(规格到达18厘米×40厘米)补助3.5元,每户不超过7000棒。

发展庭院特色手工(利用现有庭院开展家庭工厂、手工作坊)、庭院特色休闲旅游(利用自有庭院发展特色民宿、家庭旅馆、休闲农庄、农家乐、小型采摘园等)、庭院生产生活服务(利用现有庭院开展代收代储、产品代销、农资配送等生产性服务),利用自有庭院设立电商销售点、直播带货点、快寄代办点,开办小超市、小餐饮、理发店、修理店等生活性服务业,投资达20000元以上,且证照齐全、正常经营半年以上并可持续经营的,经验收合格,每户一次性补助5000元。享受政策不超过两项,已经享受其他财政扶持的项目不得重复享受扶持政策。每脱贫户享受补助资金不超过25000元。

二、推进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转变栽培模式提质增效。列资1880万元,支持当年推广新型栽培模式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新建示范园5000亩。

(二)加快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列资2330万元,支持鼓励群众加强防雹、防冻体系建设,采取以奖代补、配套实物的方式,对年内新搭建防雹网,购置移动烟雾桶进行补助。

(三)支持洛川苹果品牌建设。列资100万元支持洛川苹果品牌建设,推行质量追溯,建立和认证绿色出口基地,开展品牌宣传推介,开拓销售市场,促进苹果营销、增加群众收入。

(四)加快科技研发体系建设。列资100万元,支持苹果科研示范基地新品种、新技术集成试验示范。

三、扶持发展设施农业

鼓励新型经营主体、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发展蔬菜、时令水果、食用菌养殖等设施农业,发挥联农带农作用,带动脱贫户(三类户)或农村集体经济增收。新建标准日光温室棚(净跨度8.5—9米、长50米以上、脊高4.5—5米、背墙高3.8米),每棚一次性补助35000元,不再享受其它补助政策。新建椭圆形镀锌管标准拱形棚(长50米、宽8—10米、高3—3.5米),建设防雾、防雹、防雨、防风的拱形冷棚(长50—60米、宽8—10米、高3—3.5米),每棚一次性补助15000元,不再享受其它补助政策。

四、支持农业生产提质增效

列资100万元,支持农业生产药肥“双减”增效,推行绿色生产、配方施肥。建立农作物病虫监测测报系统,在县域内布点2处以上,实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做到科学适时用药;县域内按南北中科学布点开展测土化验科学配方2000亩,提升农产品品质及质量安全。

五、支持发展现代农业及机械社会化服务

列资150万元,支持不少于5个合作组织规范提升农业产业现代机械化和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洛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