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省市驻洛单位:
《洛川县2025年落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洛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3日
洛川县2025年落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推动黄河流域警示片、省环保督察、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会议等涉企问题整改,进一步夯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就要管环保”“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来陕回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坚持“增水质、提大气、固土壤、控总量、强生态、防风险”的总体思路,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要求,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突出位置,不断夯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构建起上下齐心、协同共管的生态环境大格局,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配合做好历次中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大力推进企业绿色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一)工业企业水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升。规范排污口监管,严格落实涉水涉危企业“三公开一上传”管理制度,规范运行水污染治理设施及在线监控设施,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在线数据有效传输率力争达100%。试(探)井企业压裂返排液等废水产生、运输、处置做到全过程闭环管理,严防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发生。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视频监控全覆盖,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现全过程监管,严防水污染事件发生。
(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成效明显改善。深化VOCs(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按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建立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完成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拆改,5月底前完成燃气锅炉自行检测工作,10月底前完成燃气锅炉超标排放的低氮燃烧改造;深化餐饮油烟治理,按要求督促有关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建立动态监管台账,定期开展清洗、维护,实现达标排放;继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全年按照20%的比例完成抽查检测工作;完成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各类储煤场、灰场、渣场、料场、裸露地面及燃杂燃非等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三)进一步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全县输油气管道每月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安全隐患问题全部排查消除;污油泥处置企业,稳定运行,尾渣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涉水涉危及泥浆岩屑、煤矸石、煤泥等固体废弃物运输车辆全部安装GPS定位设备;对固体废弃物从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关键环节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并与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系统联网,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定期完成土壤及地下水监测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以工业企业废水综合整治为重点,持续推进水环境治理
1、继续强化企业排污口监管。严格落实涉水涉危企业“三公开一上传”管理制度,常态化公开企业排污口、厂区管网、产治污环节责任人,上传运污车辆轨迹信息,实现治污设施、排污口与监控设备联网。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及时封堵入河污水直排口,做好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对问题排口建立销号制度,确保达标排放。
2、加强石油化工行业尾水治理和循环利用。延安炼油厂和延安石化厂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出水主要污染因子稳定达到地表水准Ⅳ类,中水回用率达到32%以上;轻烃综合利用项目废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贯彻落实工信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推进工业废水循环利用。
3、推进其他涉水行业治污设施建设。加强饮料制造、医疗机构、畜禽养殖、屠宰场等涉水行业企业监管力度,配套建设污水治理设施,确保稳定运行;结合行业特点,积极推进污(废)水利用,对重点监控点位、重点产污环节设置视频监控,并与相关部门联网,实现全过程溯源管理,真正使企业做到用水节约、达标排放、循环利用,实现“减量化”治理。
4、强化生活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监管。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站)进、出水水质管控力度,督促做好运行管理工作,尤其对超标排放、偷排偷放、伪造或篡改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各污水处理厂(站)要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二)以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为重点,继续深化大气环境治理
1、深化工业企业VOCs专项治理。按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建立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在石油化工企业和储油罐区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对石化、煤化工企业和大型储油场涉VOCs产污环节及时进行监测。加大对汽修、表面涂装、喷绘、喷漆、印刷等易产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行业源头管控,落实密闭环境作业管理,安装废气处理设施,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加油站、储油库(区)等企业单位按要求完成监测工作。
2、深入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各涉气企业要加快推进锅炉和炉窑改造项目,强化大气环境管控,严禁新建35蒸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实现应拆尽拆,确不具备拆改条件的,必须达标排放。供热供气管网覆盖的区域全部实施煤改气,不能覆盖的区域采取用电等清洁能源实施替代。全面完成全县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任务。
3、持续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以石油化工企业为重点,加快砖瓦等建材生产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推进工业炉窑结构升级和污染减排,涉及水泥、砖瓦、石灰、防水建筑材料的企业,要按照熔炼炉、熔化炉、烧结机(炉)、焙(煅)烧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炼焦炉、煤气发生炉等类型,分别制定治理方案,建立管理台账。4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8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12月底前完成污染减排任务。
4、深化餐饮油烟治理。企业内部餐饮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定期对净化装置进行清洗维护、排放监测,建立管理台账,确保达标排放。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食堂安装油烟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相关部门联网。
5、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坚决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持续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凡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规定的限值,一律禁止在我县划定区域或公布禁止使用区域开展作业。
6、深入推进扬尘污染管控。严格落实各类工地“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完成厂区内外道路扬尘治理。各类储煤场、灰场、渣场必须采用筒仓、封闭煤棚等储存方式,配备喷淋、覆盖、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所有物料运输车辆须密闭上路。坚决禁止燃杂燃非现象。延安炼油厂要对工业垃圾填埋场进出场道路两侧实施绿化,加强生态环境治理。
(三)以环境重点监管企业重点,深入推进土壤环境污染防治
1、强化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和全过程监管。继续规范油煤气开发、石油化工、通讯、汽修等行业产生的含油污泥、废机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全部交由有资质单位依法安全处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要制定管理计划、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对受委托处置危险废物单位的资质和生产工艺、处理能力进行核实,受委托处置危险废物单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产废单位要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所有危废、医废、固废(涉水)运输车辆全部安装GPS系统,对污染物从产生到处置利用过程的关键环节(包括运输车装卸点、进出厂区门口等)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并与市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管理系统联网,所有视频记录保留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污油泥处置企业要达到无害化处置标准《含油污泥处置利用控制限值》,且场内贮存泥渣不得超过一年。
2、加强医疗废物规范管理。辖区内所有医院、镇街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医疗废物转移。定期将产生的医疗废物送至医疗废物中转站,并做好双向台账记录。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危废管理,实行分类收集,集中处置,全部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资料须保存3年以上。
3、加强对重点企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要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制定年度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开;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响应、指挥、决策能力,加大应急设备配备和物资储备。建立企地联防联控机制,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排查输油气管道环境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环境问题和隐患要实行清单管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措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在拆除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和建筑物时,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工信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对污染地块进行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已经完工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要进行综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污油泥处置企业须采取相应措施,使处置后的尾渣达到无害化处置标准要求,对达不到无害化处置标准的,须送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且场内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
4.提升环境风险应急防控能力。石油化工、石油运输等相关企业要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并完善重点风险源专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大应急物资贮备,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环境安全防范能力。要对达到使用年限或老化输油管线及时更换,确保隐患管线整改到位,坚决遏制油气管道泄漏导致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要开展重点风险源点位环境安全风险评估,加强源头控制和过程管理,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各相关企业要根据中省市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切实做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对已发证的排污单位存在填报信息不规范、排污口有遗漏、行业技术规范适用错误等问题的,要积极整改,及时申领换证;实行登记管理的企业,登记信息不规范的要主动完善登记信息,并按排污许可要求严格落实自行监测、编制执行报告、建立环境管理台账,真正做到依法排污、依证排污、坚决杜绝无证排污;属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的排污单位,坚决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已发证的要进行注销并收回排污许可证正本。
(二)严格遵守环境准入机制。按照“三线一单”管控要求,落实以环境影响评价为基础的环境准入制度,优化企业布局和重污染企业搬迁。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部分已编制规划环评的建设项目,适当简化环评内容,推动项目环评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中落实规划环评成果,建立项目准入负面清单,严格控制“两高”项目落地实施。加强与部门和地方联动,主动服务、提前介入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深入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的有效衔接。
(三)积极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各重点工业企业要积极开展清洁生产改造,引进先进生产工艺和技术,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实现清洁生产由末端治理向预防为主和生产全过程治理转变,通过清洁生产加快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减轻环境污染。特别是纳入省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要按照省市时限要求及时开展清洁生产改造,上报审核评估资料,完成审核评估验收。
(四)严格落实企业自行监测制度。各排污企业要按照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要求,建立企业自行监测制度,制定年度监测计划,开展自行监测工作,上传监测数据,并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信息,自觉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重点排污单位要加强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在线监测设备要与中省监控平台联网,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有效,上传率达到95%以上。
(五)建立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管控制度。电磁辐射建设和使用单位(如移动、联通、国电、铁塔公司)在基站建成后,要及时恢复植被。核技术利用单位要按照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建设,完善相应管控制度,及时更新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信息,按时完成年度评估报告备案,确保系统、报告、实际“三方”信息一致。做好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强化应急演练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担当意识,按照工作方案,夯实工作任务,压实落细企业生态环保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主动承担工作任务,积极指导和帮助企业落实生态环保责任,引导企业和排污单位自觉守法。企业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要根据企业目标、任务、时限、责任“四张清单”(见附件)任务要求,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整治工作,按季度向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报告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情况,真正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二)加大执法力度。生态环境部门要充分利用环保法律法规和四个配套办法,通过专项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非现场执法和重点企业在线监控监管等方式,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群众投诉反映强烈、违法违规频次高的企业加强监管,着力整治无相关手续、无治污设施或不达标排放的企业。要采取综合监管措施,使用上限处罚、公开曝光、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生态损害赔偿等手段,严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采取扣除退税、区域限批、限贷等措施,在银行、环保、税务等诚信系统留痕。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健全与纪检、检察、公安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大对执法履职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力度。
(三)坚持科学引领。各相关部门要围绕“一市一策”“一河一策”专家团队驻点指导治理工作,持续开展“一企一策”“一厂一策”精准治理,及时落实专家团队的意见和建议,解决企业生态环境污染治理问题,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及时采取监督监测、交叉监测、第三方监测等手段,持续开展企业排污口监测监管,分析数据变化趋势,追根溯源,督促和指导企业开展污染治理,推进企业污染治理精准化、科学化、法制化。
(四)强化督查考核。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要结合企业“四张清单”任务要求,建立重点企业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健全验收销号机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实行全过程跟踪,做到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确保取得实效。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管理机制完善的企业给予表彰;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的企业予以通报并抄报上级管理部门。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企业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及时宣传报道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营造行动迅速、推动有力的整治工作氛围。及时推广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公开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要加强对生态环保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加强员工环境保护思想教育,切实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附件:洛川县2025年落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工作清单.wps
洛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1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