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与政策、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拟定企事业单位和各类人才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负责全县就业援助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贯彻落实中、省、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负责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支付、监督和审核等,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宣传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人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七)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回国人员来洛工作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规划、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负责全县继续教育基地的备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初审、申报和考核工作。
(八)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调配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拟订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和县级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县委、县政府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县政府人事任免工作。
(十)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决定、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落实北京知青相关政策。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改革工作,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拟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
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机构设置
1、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 明建设、组织宣传、统战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拟订单位 工作制度并监督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 办;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政务信息、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 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政策研究、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机要保 密、信访、档案、值班、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的信息统计及网络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 编制、人事劳资、考核奖惩、教育培训、人才发展等人事管理工 作;负责下属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 策研究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报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 后勤服务、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县政府管理的领导干部的行政任免有关事宜。
负责人:李佳琦
联系电话:0911-8380901
办公地址:人社局大楼三楼
2、就业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就业规 划、计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及跨地区有序 流动等工作,统筹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拟订全县专项就业资金分配、使用意见;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拟订全县就业援助、特殊群体 就业等政策;做好全县就业信息监测和就业形势分析;按照职责 分工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在洛就业管理政策;负责全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和规范全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建设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就业援助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境)外、县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 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县属 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的承办工作;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 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拟订全县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 励政策;负责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划,指导开展技工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研究提出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 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意见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政策、办法,指导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负责人:宋双蛮
联系电话:0911-8382296
办公地址:人社局大楼三楼
3、人事股。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核准备案事宜;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用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负责审核县直事业单位特殊需要人员建议,承担事业单位人员和特殊人员调配岗位资格审核;负责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培训监督指导。
承办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选聘工作,负责招聘人员计划方案审核及招聘人员备案事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辞聘、解聘等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工作;拟订全县评比达标表彰管理和政府奖励实施办法;初步审核以国家名义,省委、省政府名义、市委、市政府名义和县委、县政府奖励的人选;负责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审核备案、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和省部级、市级荣誉称号获得者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冯宁
联系电话:0911-8382293
办公地址:人社局大楼三楼
4、工资股。落实中、省、市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全县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等机制;负责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和相关人员工资待遇审核;指导全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承办事业单位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因公伤残抚恤金,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护理费审批;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和县属国有企业职工工龄认定;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参与县级劳动模范的评定;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省部级以上劳模(先进工作者)奖励工资的申报和待遇的落实;拟订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六十年代精减职工的待遇落实;参与县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
负责人:齐茜
联系电话:0911-8382223
办公地址:人社局大楼三楼
5、职改股。贯彻落实省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回国人员来洛工作政策;负责全县继续教育基地的备案管理工作和事业单位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监督指导;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贯彻国家博士后政策;承担全县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工作,承办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推荐、审批和管理;负责各类职称考试的组织实施;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审验、核发;落实省市有关国(境)外机构在国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负责人:屈晓东
联系电话:0911-8382297
办公地址:人社局大楼三楼
6、社保股。落实中、省、市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承办国有企业职工退休相关工作;拟订全县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参保单位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负责县直企业经济性裁员备案工作。
贯彻落实工伤社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落实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对工伤保险经办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按照国家标准鉴定工伤伤残等级;参与拟订工伤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配置机构的资格标准;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确保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拟订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规则;拟订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工作;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组织查处违法案件;承担全县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马建芳
联系电话:0911-8382298
办公地址:人社局大楼三楼
领导信息
边云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负责人社局全盘工作。
樊宏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副书记,负责人社局党建、宣传、群团、综治维稳等工作。
张绥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负责社会保险、人事管理、工资调配、职称评审等工作。
郭林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负责就业创业、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乡村振兴等工作。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4月1日至6月30日 下午2:30-6:00;7月1日至8月31日 下午3:00-6:00;9月1日至9月30日 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
洛川县陵园路人社局大楼
联系电话
0911—8380901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与政策、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拟定企事业单位和各类人才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负责全县就业援助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贯彻落实中、省、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负责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支付、监督和审核等,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宣传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人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七)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回国人员来洛工作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规划、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负责全县继续教育基地的备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初审、申报和考核工作。
(八)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调配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拟订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和县级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县委、县政府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县政府人事任免工作。
(十)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决定、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落实北京知青相关政策。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改革工作,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拟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
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机构设置
1、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 明建设、组织宣传、统战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拟订单位 工作制度并监督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 办;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政务信息、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 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政策研究、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机要保 密、信访、档案、值班、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的信息统计及网络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 编制、人事劳资、考核奖惩、教育培训、人才发展等人事管理工 作;负责下属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 策研究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报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 后勤服务、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县政府管理的领导干部的行政任免有关事宜。
负责人:李佳琦
联系电话:0911-8380901
办公地址:人社局大楼三楼
2、就业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就业规 划、计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及跨地区有序 流动等工作,统筹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拟订全县专项就业资金分配、使用意见;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拟订全县就业援助、特殊群体 就业等政策;做好全县就业信息监测和就业形势分析;按照职责 分工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在洛就业管理政策;负责全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和规范全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建设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就业援助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境)外、县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 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县属 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的承办工作;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 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拟订全县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 励政策;负责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划,指导开展技工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研究提出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 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意见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政策、办法,指导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负责人:宋双蛮
联系电话:0911-8382296
办公地址:人社局大楼三楼
3、人事股。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核准备案事宜;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用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负责审核县直事业单位特殊需要人员建议,承担事业单位人员和特殊人员调配岗位资格审核;负责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培训监督指导。
承办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选聘工作,负责招聘人员计划方案审核及招聘人员备案事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辞聘、解聘等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工作;拟订全县评比达标表彰管理和政府奖励实施办法;初步审核以国家名义,省委、省政府名义、市委、市政府名义和县委、县政府奖励的人选;负责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审核备案、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和省部级、市级荣誉称号获得者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冯宁
联系电话:0911-8382293
办公地址:人社局大楼三楼
4、工资股。落实中、省、市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全县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等机制;负责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和相关人员工资待遇审核;指导全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承办事业单位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因公伤残抚恤金,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护理费审批;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和县属国有企业职工工龄认定;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参与县级劳动模范的评定;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省部级以上劳模(先进工作者)奖励工资的申报和待遇的落实;拟订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六十年代精减职工的待遇落实;参与县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
负责人:齐茜
联系电话:0911-8382223
办公地址:人社局大楼三楼
5、职改股。贯彻落实省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回国人员来洛工作政策;负责全县继续教育基地的备案管理工作和事业单位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监督指导;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贯彻国家博士后政策;承担全县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工作,承办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推荐、审批和管理;负责各类职称考试的组织实施;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审验、核发;落实省市有关国(境)外机构在国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负责人:屈晓东
联系电话:0911-8382297
办公地址:人社局大楼三楼
6、社保股。落实中、省、市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承办国有企业职工退休相关工作;拟订全县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参保单位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负责县直企业经济性裁员备案工作。
贯彻落实工伤社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落实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对工伤保险经办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按照国家标准鉴定工伤伤残等级;参与拟订工伤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配置机构的资格标准;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确保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拟订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规则;拟订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工作;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组织查处违法案件;承担全县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马建芳
联系电话:0911-8382298
办公地址:人社局大楼三楼
领导信息
边云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负责人社局全盘工作。
樊宏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副书记,负责人社局党建、宣传、群团、综治维稳等工作。
张绥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负责社会保险、人事管理、工资调配、职称评审等工作。
郭林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负责就业创业、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乡村振兴等工作。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4月1日至6月30日 下午2:30-6:00;7月1日至8月31日 下午3:00-6:00;9月1日至9月30日 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
洛川县陵园路人社局大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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