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全县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文件草案。
(二)提出加快发展全县“三个经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全县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贯彻执行由中省市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
(四)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县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全县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工作措施;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我县走出去有关工作;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安排中省市下达和县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统筹推进实施中省市县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外协作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发展规划,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协调推动全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
(九)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负责能源行业管理,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加强能源监督管理,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推进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承担能源预测预警工作,参与能源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化工业发展目标,协调解决全县能源化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工作,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制造促进工作措施;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制造促进规划;负责炼油、燃料乙醇和煤制燃料的行业管理,承担煤、电、油、天然气、运输等经济保障要素和重要物资的综合协调与应急调节职责。
(十)推动实施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创新创业的规划,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工作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一)跟踪研判涉及全县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全县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安全协调机制相关工作。
(十二)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调整进出口总量计划,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订购、储备、轮换和投放。
(十三)贯彻执行中省市粮食流通、物资储备和仓储管理有关政策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储存、运输技术规范,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县级战略储备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加工行业和物资储备监督管理及安全生产。管理全县粮食(含食用油,下同)、棉花、食糖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糖管理,并负责全县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军粮供应的监管工作。
(十四)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贯彻执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关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全县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五)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及中小企业政策、规划和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建议;负责集体工业经济和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管理工作。
(十六)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及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十七)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和中小企业、非公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强化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八)贯彻中、省、市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十九)贯彻执行中、省、市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政策、规划;依托中、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二十)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散装水泥、预拌砂浆和室内装饰行业管理;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招投标活动的监管。
(二十一)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十二)负责县域工业集中区和产业集群发展工作;指导开展中小企业交流合作,促进地方优势特色产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二十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负责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安排;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创业辅导、信用担保、法律援助、融资、维权等社会化服务;指导开展全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
(二十四)负责盐业行业的管理,保障食盐生产和市场供应安全。
(二十五)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国内外贸易和国内外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编制对外开放、内外贸易、经济技术合作和流通体系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十六)促进全县城乡双向流通体系建设,负责编制县、镇、村三级流通体系总体规划及城乡商业网点设施布局规划,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扶持市场体系建设的工作措施;组织企业实施城乡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二十七)承担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成品油的储备、投放和换证工作;贯彻落实中、省、市促进消费政策,制定全县促进消费实施意见,负责限上企业培育及统计工作;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二十八)规范促进商贸流通服务行业发展,推进商贸流通产业转型升级。落实中、省、市扶持政策,推动全县电子商务事业、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动住宿餐饮、会展等商贸服务企业向网络化、品牌化、连锁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承担商贸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工作。
(二十九)依法履行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对外技术贸易管理、进出口企业备案及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职能;拟订全县外贸发展规划,落实中省市县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实施使用财政资金进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大宗商品进出口工作;组织开展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
(三十)依法履行全县外商投资管理职能,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工作,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宜;协调指导全县国家级、省级、市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三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鼓励扶持全县企业走出去的工作措施。依法履行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备案登记,监督管理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投资等;负责牵头对外劳务合作人员的权益保护及全县对外投资合作企业的境外安全管理。
(三十二)负责商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建设商务领域信用体系;依法依规履行商务领域各行业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职能。
(三十三)推进商务系统民营企业发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国有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工作。
(三十四)贯彻执行中、省、市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县科技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科技改革与发展的有关规定、办法,并监督实施。
(三十五)拟订和实施科技促进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的措施;负责组织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型企业的培育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各类科技园区和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三十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和重大科技专项与工程;负责统筹协调应用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基础研究工作;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
(三十七)负责全县科技宣传工作;指导全县科技培训工作;组织实施产、学、研工作。
(三十八)提出科技成果推广和技术市场管理政策建议;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三十九)拟订科技成果奖励和促进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民营科技机构的发展,负责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统计、科技档案、科技保密的管理。
(四十)承担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任务,牵头承办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涉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落实工作;组织拟订国防动员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编制涉军以外国防动员行动方案计划;统筹推进国防动员重大项目和专项工程,协调解决跨领域、跨地区、跨部门国防动员重大问题,承担交通战备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任务;统筹指导行业部门推进战略层面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建设;协同推进网络信息、科技、装备、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和新兴领域等国防动员力量建设;组织开展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协调推进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
(四十一)协同军事机关开展国防动员能力检验评估;组织对国防动员重大规划、年度计划、重要政策、重点任务、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及有关成员单位落实国防动员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十二)承担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四十三)统筹推进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任务落实,协调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负责全县政务网络的统筹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考核等。
(四十四)协调推进落实国家数据基础制度,牵头拟订数据要素管理相关工作措施和标准规范,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促进数据要素交易流通。
(四十五)组织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统筹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四十六)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级分类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四十七)研究拟订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数字经济重大项目布局建议。
(四十八)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
(四十九)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加强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
(五十)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五十一)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
(五十二)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五十三)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对所监管企业实行分类监管。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十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免;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完善适应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改革制度。
(五十五)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五十六)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督促所监管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五十七)负责指导监督本部门、本行业行政执法工作。
(五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1.发改科技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慧源
主持发改科技局党委、发改科技局(商务局、国防动员办公室、数据局、粮食与物资储备局)全盘工作。
局长简介:
王慧源,男,汉族,197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洛川县发展改革科技局党委书记、局长。
个人履历:
历任洛川县中学团委书记,秦关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百益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党建办主任,四级调研员,林业局总支书记、局长,经发局党委书记、局长,发改科技局党委书记、局长,县十八次党代会代表、十八届县委委员。
2.发改科技局党委副书记:贠延军
联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负责综合协调、综合性会务等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秘、机要、保密、考勤、督查督办、档案管理、会议室管理等工作。承担规章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人事编制、职称评聘、专技资格、干部考核、教育培训、对外沟通、党务政务公开和新闻采访等工作;负责并指导各支部党员管理、主题教育、党费收缴、纳新转正、换届选举、评优选模、困难慰问、党员信息库管理、社区任务等党的建设;负责意识形态等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纪检监察、以案促改、巡察整改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局系统工会、妇联、统战、团委、残联、慈善协会等群团工作;承担粮食领域监管工作。负责会计事务、人事劳资、公务接待、办公自动化、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承担经费使用、用车管理、报刊征订、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分管党政综合办。
3.发改科技局副局长:雷延宏
对应市商务局、市经合局,联系县招商局和农产品电子商务中心。负责商贸流通、进出口商品、外贸政策制定、对外投资、外商投资、招商引资、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现代物流业发展(冷链物流)、社零统计上报等工作。负责商品总量平衡调控,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进出口企业备案及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工作。承担成品油的储备、投放和换证工作。负责推进商务系统企业发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原商务局下辖公司的国企改革、人员管理、资产管理、卫计低保、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分管商务流通股。
4.发改科技局副局长:卢建敏
对应市发改委、市数据局,联系县重点项目办和城乡统筹办。负责宏观经济、发展规划、国民经济计划、三产服务、政策研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产业布局、新经济发展、数字经济、发改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等工作;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工代赈、节能降耗减排、“一带一路”、一县一策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分管发展规划股。
5.发改科技局副局长:许振志
对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联系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和盐业公司。负责工业经济运行、新型工业化发展、工业类固投项目、装备制造业发展、创新驱动(高新技术发展)、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县域工业园区、集中区和产业集群发展工作,承担全县散装水泥、预拌砂浆和室内装饰行业管理;负责5G通讯、电信普遍服务、运营商行业监管等信息化产业发展工作。督促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盐业行业监管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工业产业安全工作。负责原经发局下辖企业的国企改革、人员管理、资产管理、卫计低保、信访维稳等管理工作;承担散乱污整治、落后产能、绿色制造、工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分管工业管理股。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4月1日至6月30日 下午2:30-6:00;7月1日至8月31日 下午3:00-6:00;9月1日至9月30日 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
洛川县人民政府行政中心院内西辅楼3楼
联系电话
0911-3622504
机构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全县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文件草案。
(二)提出加快发展全县“三个经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全县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贯彻执行由中省市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
(四)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县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全县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工作措施;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我县走出去有关工作;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安排中省市下达和县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统筹推进实施中省市县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外协作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发展规划,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协调推动全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
(九)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负责能源行业管理,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加强能源监督管理,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推进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承担能源预测预警工作,参与能源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化工业发展目标,协调解决全县能源化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工作,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制造促进工作措施;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制造促进规划;负责炼油、燃料乙醇和煤制燃料的行业管理,承担煤、电、油、天然气、运输等经济保障要素和重要物资的综合协调与应急调节职责。
(十)推动实施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创新创业的规划,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工作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一)跟踪研判涉及全县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全县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安全协调机制相关工作。
(十二)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调整进出口总量计划,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订购、储备、轮换和投放。
(十三)贯彻执行中省市粮食流通、物资储备和仓储管理有关政策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储存、运输技术规范,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县级战略储备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加工行业和物资储备监督管理及安全生产。管理全县粮食(含食用油,下同)、棉花、食糖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糖管理,并负责全县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军粮供应的监管工作。
(十四)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贯彻执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关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全县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五)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及中小企业政策、规划和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建议;负责集体工业经济和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管理工作。
(十六)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及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十七)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和中小企业、非公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强化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八)贯彻中、省、市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十九)贯彻执行中、省、市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政策、规划;依托中、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二十)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散装水泥、预拌砂浆和室内装饰行业管理;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招投标活动的监管。
(二十一)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十二)负责县域工业集中区和产业集群发展工作;指导开展中小企业交流合作,促进地方优势特色产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二十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负责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安排;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创业辅导、信用担保、法律援助、融资、维权等社会化服务;指导开展全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
(二十四)负责盐业行业的管理,保障食盐生产和市场供应安全。
(二十五)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国内外贸易和国内外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编制对外开放、内外贸易、经济技术合作和流通体系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十六)促进全县城乡双向流通体系建设,负责编制县、镇、村三级流通体系总体规划及城乡商业网点设施布局规划,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扶持市场体系建设的工作措施;组织企业实施城乡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二十七)承担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成品油的储备、投放和换证工作;贯彻落实中、省、市促进消费政策,制定全县促进消费实施意见,负责限上企业培育及统计工作;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二十八)规范促进商贸流通服务行业发展,推进商贸流通产业转型升级。落实中、省、市扶持政策,推动全县电子商务事业、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动住宿餐饮、会展等商贸服务企业向网络化、品牌化、连锁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承担商贸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工作。
(二十九)依法履行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对外技术贸易管理、进出口企业备案及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职能;拟订全县外贸发展规划,落实中省市县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实施使用财政资金进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大宗商品进出口工作;组织开展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
(三十)依法履行全县外商投资管理职能,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工作,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宜;协调指导全县国家级、省级、市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三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鼓励扶持全县企业走出去的工作措施。依法履行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备案登记,监督管理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投资等;负责牵头对外劳务合作人员的权益保护及全县对外投资合作企业的境外安全管理。
(三十二)负责商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建设商务领域信用体系;依法依规履行商务领域各行业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职能。
(三十三)推进商务系统民营企业发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国有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工作。
(三十四)贯彻执行中、省、市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县科技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科技改革与发展的有关规定、办法,并监督实施。
(三十五)拟订和实施科技促进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的措施;负责组织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型企业的培育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各类科技园区和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三十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和重大科技专项与工程;负责统筹协调应用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基础研究工作;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
(三十七)负责全县科技宣传工作;指导全县科技培训工作;组织实施产、学、研工作。
(三十八)提出科技成果推广和技术市场管理政策建议;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三十九)拟订科技成果奖励和促进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民营科技机构的发展,负责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统计、科技档案、科技保密的管理。
(四十)承担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任务,牵头承办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涉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落实工作;组织拟订国防动员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编制涉军以外国防动员行动方案计划;统筹推进国防动员重大项目和专项工程,协调解决跨领域、跨地区、跨部门国防动员重大问题,承担交通战备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任务;统筹指导行业部门推进战略层面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建设;协同推进网络信息、科技、装备、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和新兴领域等国防动员力量建设;组织开展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协调推进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
(四十一)协同军事机关开展国防动员能力检验评估;组织对国防动员重大规划、年度计划、重要政策、重点任务、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及有关成员单位落实国防动员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十二)承担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四十三)统筹推进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任务落实,协调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负责全县政务网络的统筹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考核等。
(四十四)协调推进落实国家数据基础制度,牵头拟订数据要素管理相关工作措施和标准规范,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促进数据要素交易流通。
(四十五)组织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统筹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四十六)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级分类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四十七)研究拟订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数字经济重大项目布局建议。
(四十八)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
(四十九)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加强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
(五十)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五十一)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
(五十二)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五十三)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对所监管企业实行分类监管。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十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免;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完善适应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改革制度。
(五十五)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五十六)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督促所监管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五十七)负责指导监督本部门、本行业行政执法工作。
(五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1.发改科技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慧源
主持发改科技局党委、发改科技局(商务局、国防动员办公室、数据局、粮食与物资储备局)全盘工作。
局长简介:
王慧源,男,汉族,197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洛川县发展改革科技局党委书记、局长。
个人履历:
历任洛川县中学团委书记,秦关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百益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党建办主任,四级调研员,林业局总支书记、局长,经发局党委书记、局长,发改科技局党委书记、局长,县十八次党代会代表、十八届县委委员。
2.发改科技局党委副书记:贠延军
联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负责综合协调、综合性会务等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秘、机要、保密、考勤、督查督办、档案管理、会议室管理等工作。承担规章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人事编制、职称评聘、专技资格、干部考核、教育培训、对外沟通、党务政务公开和新闻采访等工作;负责并指导各支部党员管理、主题教育、党费收缴、纳新转正、换届选举、评优选模、困难慰问、党员信息库管理、社区任务等党的建设;负责意识形态等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纪检监察、以案促改、巡察整改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局系统工会、妇联、统战、团委、残联、慈善协会等群团工作;承担粮食领域监管工作。负责会计事务、人事劳资、公务接待、办公自动化、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承担经费使用、用车管理、报刊征订、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分管党政综合办。
3.发改科技局副局长:雷延宏
对应市商务局、市经合局,联系县招商局和农产品电子商务中心。负责商贸流通、进出口商品、外贸政策制定、对外投资、外商投资、招商引资、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现代物流业发展(冷链物流)、社零统计上报等工作。负责商品总量平衡调控,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进出口企业备案及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工作。承担成品油的储备、投放和换证工作。负责推进商务系统企业发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原商务局下辖公司的国企改革、人员管理、资产管理、卫计低保、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分管商务流通股。
4.发改科技局副局长:卢建敏
对应市发改委、市数据局,联系县重点项目办和城乡统筹办。负责宏观经济、发展规划、国民经济计划、三产服务、政策研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产业布局、新经济发展、数字经济、发改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等工作;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工代赈、节能降耗减排、“一带一路”、一县一策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分管发展规划股。
5.发改科技局副局长:许振志
对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联系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和盐业公司。负责工业经济运行、新型工业化发展、工业类固投项目、装备制造业发展、创新驱动(高新技术发展)、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县域工业园区、集中区和产业集群发展工作,承担全县散装水泥、预拌砂浆和室内装饰行业管理;负责5G通讯、电信普遍服务、运营商行业监管等信息化产业发展工作。督促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盐业行业监管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工业产业安全工作。负责原经发局下辖企业的国企改革、人员管理、资产管理、卫计低保、信访维稳等管理工作;承担散乱污整治、落后产能、绿色制造、工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分管工业管理股。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4月1日至6月30日 下午2:30-6:00;7月1日至8月31日 下午3:00-6:00;9月1日至9月30日 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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