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1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房屋征收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集体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陕西省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次征收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参照《陕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等规定,拟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担任本项目评估工作,现将征收房屋评估信息及房地产评估机构报名须知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1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
二、项目概况
该项目涉及被征收户数1400余户,最终数据以出具评估报告为准。
三、委托单位
洛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委托内容
1、房屋补偿价值评估;
2、房屋装饰装修补偿价值评估;
3、房屋附属物补偿价值评估;
4、涉及房屋征收评估的其他事项;
5、评估费用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第2914号)文件规定执行,以签订的评估委托合同为准。
五、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两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评估机构须明确承接项目的2名估价师并能实地驻扎(其中1名估价师全程参与项目房屋征收评估业务和解释答复工作,直至全部签订征收协议);
4、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报名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征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至今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复印件)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提供资料:按照本公告资格条件内容用A4纸胶装成册,法人报名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授权他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报名时间:2026年9月1日至9月6日;
3、报名地点:洛川县凤栖综合大楼630 室;
4、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牟婉君
联系电话:0911-3622606
洛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