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洛川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召开《洛川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工作》听证会公告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4 17:08

根据《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十四条及《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洛川县自然资源局兹定于2026年8月24日举行洛川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工作成果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8月24日(星期一)上午9:00

地点:洛川县自然资源局

(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二、听证会须知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与听证。

1.辖区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辖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涉及该项工作的社会组织代表、行业代表、相关职能部门等。

(二)听证会代表参会注意事项

1.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参加;逾期未到场参加听证会的,视为对听证内容无异议;

2.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严禁在会场喧哗或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3.听证会发放的相关材料仅作为听证会代表发表意见与建议的参考,听证会结束后须予以收回。

三、报名方式

凡拟申请参加听证会的申请人,请于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8月23日期间(工作日内)前往洛川县自然资源局现场报名。申请人为个人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同步提交营业执照等有效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联系电话:0911-3622454

特此公告。

洛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