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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关于2025年省级飞检反馈问题处理情况的公示

来源: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11-26 15:02

2025年11月24日医保中心会议研究决定,根据《延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第六十条第八款、第六十一条规定,对2025年9月陕西省医疗保障基金飞检反馈问题 做出如下处理:

一、洛川骨伤医院

根据《延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第七十三条第五款、第八款规定,做出如下处理:

1、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

2、按违规费用的10%支付违约金;

3、立即整改,并向我中心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二、洛川博爱医院

根据《延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第七十三条第五、第八款规定,做出如下处理:

1、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

2、按违规费用的10%支付违约金;

3、立即整改,并向我中心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洛川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