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北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洛川县天然气公司、延安建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为保障我县天然气供应,根据洛川县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结合上游气源价格变化情况,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今冬明春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然气销售价格
1、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的1.957元/m³联动调整为2.137元/m³。具体价格标准见下表:
洛川县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 |||
分档 | 户年用气量(m³) | 销售价格 | |
非独立采暖 | 独立采暖(使用家庭壁挂锅炉采暖) | (元/m³) | |
第一档 | 0-480m³(含)及以下 | 0-2500m³(含)及以下 | 2.137 |
第二档 | 480m³-660m³(含之间) | 2500m³-3000m³(含)之间 | 2.564 |
第三档 | 660m³以上 | 3000m³以上 | 3.206 |
学校、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城镇社区居委会、公厕、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暖用气等执行居民生活气价的非居民用户 | 2.157 | ||
2、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2.137元/m³联动调整为 3.337元/m³。
3、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3.157元/m³联动调整为3.707元/m³。
二、执行时间
本次价格联动调整属于临时价格浮动政策,执行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至2026年3月31日。执行期结束后仍按本次联动调整前《洛川县发展改革科技局关于调整我县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洛发改科技发〔2025〕48号)文件的价格执行。
三、有关要求
燃气经营企业要做好本次天然气价格联动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加强组织生产和调度运营,认真做好价格变动前后计量结算工作,确保天然气市场供应和价格联动调整平稳运行。县各天然气经营企业,需在每月3日前将上月售气量及售气结构报送至县发展改革科技局价格股。
洛川县发展改革科技局
2025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