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
根据延安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计划的通知》(延市林函〔2025〕12号)和延安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计划的通知》(延市林函〔2025〕176号)及陕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办法的通知》(陕林改发〔2023〕158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我县2025年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兑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兑现标准
中央财政下达我县2025年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集体及个人补偿面积为23.85万亩,补偿资金为381.6万元(各镇具体任务详见附表)。兑付标准为16元/亩/年。
二、兑现要求
1.严格兑现程序
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申请于2025年8月28日前将纸质报告“一式两份”报送县林业局,上报兑现申请时必须附有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汇总表和明细表,户数、面积、金额必须准确无误,并经镇(街)、便民服务中心主要领导审核签字。辖区各林业站在“一卡通”系统内对所辖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的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表进行审核,县林业站对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上报的政策兑现表进行汇总,经汇总后面积、金额无误通过财政“一卡通”模式补偿到户。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和辖区林业站要做好自查工作,对不达标准的不予兑现,同时按合同追究管护人责任。
2.完善档案资料。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和各林业站要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和保存工作。固定计算机存档,确保资料的完整性、详细性和准确性。
3.严格实行公示制度。按规定的时限公示兑现面积和资金数量,兑现到户的内容要在全村张榜公示,兑现到村的内容要在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张榜公示。已建立农村信息化网络平台的,应当同时在信息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 ,公示要有影像记录,辖区林业站、镇街、便民(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留存、收集归档。
三、兑现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要做到补偿范围、补偿对象、补偿标准和补偿金额“四公开”,不得虚报补偿户、不得随意变更补偿户,对于违规违纪者将按有关规定,实施严肃的责任追究。按规定的时限公布合格面积和兑现数量,兑现到户的内容要在全村张榜公布,兑现到村的内容要在全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张榜公布。坚持保护与受益0关联。
洛川县林业局
2025年7月23日

